主题:广东阳江一公务员锤杀妻子分尸63块

发表于2011-11-28

与周腾越出身公务员之家不同,妻子陈珍则来自阳春市春城镇的一个偏远农村,家境相对贫寒。陈家兄妹四人,陈珍排行最小。陈珍的三姐陈芳回忆,初中毕业之后,姐妹两人就前往深圳打工,后来才返回家乡。1994年前后,陈珍与当时还是一名电工的周腾越,在阳江市闸坡的一次旅游中经人介绍相识。交往一段时间之后,陈珍怀孕,两人不得不开始考虑结婚大事。

发表于2011-11-28

陈芳说,妹妹和妹夫感情不好,经常吵架,但家人认为吵吵闹闹本就是平常事,没太在意。妹妹陈珍曾向她抱怨,周腾越一个星期只有两三天时间在家,大部分时候都泡在外面。为此,女儿小兵跟父亲周腾越的关系十分不好。有一次,陈芳前往探访时,发现妹妹一个人在家喝闷酒,醉倒在客厅。与此同时,多年来,周腾越的家人其实仍未改变对陈珍出身的偏见。“妹妹说在那边被他们看不起,大姑子常当着面奚落她。”陈芳称,加上周腾越受家人意见的影响大,为此与陈珍的感情一直不好。“但谁也不会想到是这个结果。”如今,两个家庭因为此案已基本互不来往,甚至在量刑的问题上形成了敌对仇视状态。

发表于2011-11-28

骇人血案一时间在阳江公务员系统内引起巨大震动,作为一名市政府接待处的副科级干部,此举动无疑令其同行匪夷所思,议论纷纷。

发表于2011-11-28

2011年10月份,检方对此案提起公诉,阳江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腾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周腾越附带民事赔偿25万余元。

发表于2011-11-28

法院认为,周腾越因家庭矛盾与妻子发生争打,持铁锤将妻子打晕后仍继续打击其头面部,致其当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为掩盖犯罪事实,周腾越将妻子尸体肢解为63块掩埋,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理应严惩。鉴于该案因家庭矛盾引发,且周腾越在案发后有投案自首情节,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

发表于2011-11-28

法医尸检结果显示,死者陈珍头面部遭受多次钝器打击,双手有抵抗伤,头面部广泛软组织挫伤,面、颅骨多处骨折,其中后顶部为凹陷性、粉碎性骨折,认定其致命伤为头面部钝器伤致颅脑损伤,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功能衰竭而死亡,属于他杀。

发表于2011-11-28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死者陈珍的哥哥陈锋等家属表示不能接受。“夫妻两人打架,就算失手打伤了,你及时报警送她去医院,家人都还能原谅你,但是对自己的结发妻子做出这么凶残的行为,我们绝对不能原谅。”陈锋表示,他会继续上诉,以求法律对凶手进行严惩。

发表于2011-11-28

现在还肝儿颤呢。太恐怖了。。。。

发表于2011-11-29
太恐怖了
发表于2011-11-29

太恐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