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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起步太急,新交规撞了“黄灯”

发表于2013-01-10

A新规实施,希望人们在规则意识与文明习惯上,再往前进步一点

陈方:从2013年元旦开始,号称史上“最严交规”开始实施。新交规明确规定不得污损牌照、不得开车接打电话、不得闯黄灯、必须系安全带等。安全有道、行车有德、做人有品,说实话,新交规的这些限制“方向”,我觉得对提高驾车人的素养,能起到很大作用。

我就特别反感开车接打电话的人,道路本来就不怎么通畅,你开车慢慢悠悠煲电话粥,不罚分扣钱,确实不够解气。

发表于2013-01-10

周东飞:对于新交规,我的感觉,真是应了那句老话:总体是好的,不足是枝节。

李妍:我对新交规的印象跟两位大体相同,用一句话总结,这次新交规其实就是高标准、严要求,细节决定“成败”。

因为很多以前大家不注意的安全行车细节,都在这次新交规中特别进行了强调,并且形成了具体的处罚条款;所以这次很多车主也不敢轻慢。相信很多人也是专门认真研究了一下法规,哪些开车细节需要注意,哪些行车习惯需要改变,这对整个社会养成一种自觉遵守行车规则,形成良好的交通礼仪,其实是有好处的。

发表于2013-01-10

陈方:驾车人的技术问题是关键,但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其实不单单是由技术性问题引起的,恰恰是司机的车德问题。比如乱闯黄灯,开车接打电话、随意加塞等等,“路怒族”为何越来越多,很大程度上是由“无品无德”的司机引发的。

周东飞:严格地说,我们今天所讨论的这些交通新规都不是新的,这次不过是记分标准进行了一些调整。但也正是因为记分标准的调整,引发了人们对于交通法规的重新重视。

说句实话,作为一个驾驶者,我过去对很多规定并不是太清楚。这次的讨论,让我参与进来,反而学到不少东西。我想,这就是新规的价值之一吧。

发表于2013-01-10

李妍: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行车习惯,只依靠个人道德,作用有限。当汽车社会无法体现出应有的文明与规则时,法律尤其是严法就应该去兜底。一方面,它迫使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逼迫自己去改变;另一方面,它也获得了一些自觉遵守规则与文明的人的呼应。

我们小区QQ群里,不少业主就专门讨论了新规,讨论范畴不仅涉及新规中要求的规则,还讨论了一些我们日常应该自觉遵守的细节。比如副驾驶应系安全带,比如应不让小孩坐副驾驶等,新规中都没有规定,但是人们却从安全、文明、规则等方面,希望自己还有他人能够更自觉地遵守这些规则。

发表于2013-01-10

B纵然要“酷刑”处罚闯黄灯者,但一定要考虑“酷刑”实施的技术环境

周东飞:严要严得有道理,不能不尊重科学和法律精神,一味强调严厉,结果引发公众质疑,而达不到最初设想目的。这次的黄灯新规,就有酷刑的嫌疑。罚则制定过于严厉,但它本身却经不起科学和法律的双重考验。

发表于2013-01-10

陈方:新华社发“微评”,说闯黄灯扣6分涉嫌违法。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6条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三个信号灯各司其职,交管部门将黄灯作用归于红灯,不仅技术上难以做到,且明显违法。

发表于2013-01-10

周东飞:网络上的吐槽已经很多,按照我自己的体会,在龟速行驶时不闯黄灯可以做到,但在交通比较通畅时,不闯黄灯几乎一定会出问题。

发表于2013-01-10

陈方:中国当前最大的问题,是驾驶者对黄灯的概念认识模糊,驾驶习惯不佳。本来“黄灯减速”应是大原则,但在中国却很大程度上被当做“就要亮红灯了,还不快走”的信号。许多人为抢过路口,实际上养成了“黄灯加速”的错误驾驶习惯,大大增加了道路危险系数。

我刚开车的时候,遇到黄灯或者绿灯快变黄灯的时候,主动就放慢速度了;但开车时间长了,一看到信号灯开始变黄,心里就忍不住要踩油门。所以,用“扣分”来帮助行车人养成良好驾驶习惯我赞同,现在我“不服气”的地方主要是罚的程度完全等同于红灯,这非常不妥。

如果只扣3分,我对这个规定有所敬畏;现在扣6分,我就会抗拒,因为这完全等同于红灯了。既然这样,要黄灯干吗?如果更多人有了这种对抗心理,那么这项规定还能不能起到好的效果?

发表于2013-01-10

李妍:作为一个非驾驶员,我也有话要说。在日常生活中,只要经常过十字路口其实就会发现,更多的车辆不是主动闯红灯,而是闯黄灯。尤其是黄变红的瞬间,经常有车辆风驰电掣地冲过行人身旁。陈方说到的“闯黄灯”心理,其实就代表了大多数驾驶员的心理。黄灯没有成为一种缓行的警示标识,反而变成加速冲关的信号,人人就为了懒得等那个即将到来的红灯,争分夺秒,这才是现实交通生活的真问题。

有调查显示,有多达42%的驾驶者在遇到黄灯时“原则上加速通过”。交警部门的统计也称,在城市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有60%以上处于平面交叉口范围内,其中90%的事故是发生在绿灯间隔,也就是红绿灯转换之间。所以,作为每天必然经过几个十字路口的行人,我举双手赞成闯黄灯严处罚,驾驶员的行车权利需要强调,行人的行路权、生命权更不容忽视。

发表于2013-01-10

周东飞:黄灯加速冲关当然不对,但是也要看到,旨在治理加速冲关的黄灯扣6分规定,正成为另一种引发事故的杀手。正是因为两次黄灯驾照完蛋这样的严厉处罚,让驾驶人普遍对黄灯产生了畏惧心理。在绿灯和黄灯之间,并没有一个其他灯来提示和缓冲,而车辆行驶的惯性决定了,不可能黄灯一亮,就能保证马上刹住。为了避免闯黄灯而猛踩刹车的结果,往往是造成后车追尾。应当说,黄灯新规确实需要细化。

比如新加坡就规定,为了保证本车和后者安全而不得已闯黄灯者,就不视为违法,当然也不会遭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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