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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带着房子卖地 南京4违建地块顺利“转正”

发表于2011-09-12

土地刚出让,地上开发的住宅却已销售3年,土地出让程序在南京被重新解读。

9月1日,南京市土地市场6宗土地同时出让。其中,来自江宁区淳化的4宗住宅用地均只有一家开发商竞买,并都以低于同区域地价的出让底价迅速成交。这4幅地块出让面积及底价分别为:G33出让面积3.39万平方米,出让底价9000万元;G34出让面积2.54万平方米,出让底价6500万元;G35出让面积4.16万平方米,出让底价1.07亿元;G36出让面积3.43万平方米,出让底价8000万元。其周边地价约为5482/平方米,房价约为9600元/平方米。

发表于2011-09-12

蹊跷的是,虽然刚完成出让,这4幅刚成交的地块早在2008年就已开始兴建住宅,并陆续对外销售,售价约为6000元/平方米,最低楼板价约为1600元/平方米。

发表于2011-09-12

对于“带着房子拍卖土地”的出让流程是否合法,业内颇多质疑。南京市国土局称,这4宗土地属于“违法用地补办手续”,并且是“在违法用地查处手续已完成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要求其供地方式公开出让”。

发表于2011-09-12

然而,记者了解到,这4宗土地虽然早在2008年即被地方政府认定为违法用地,但在其后的3年间,4宗土地依然顺利建设,并继续销售。对此,南京市国土部门并未给出合理回应。业内人士则怀疑,开发商能够在违建土地上正常开发商品房并顺利销售,是否得到地方政府的“默许”?

发表于2011-09-12

“先上车后补票”

“(南京地产)圈内的人都认为这是"先上车后补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南京本地地产界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实际上,这4宗住宅地块在8月初刚挂牌就已经引起了业内的质疑。据这位业内人士介绍,在挂牌前,这4幅土地就已经在开发住宅小区。

发表于2011-09-12

据了解,这4宗土地均位于江宁区淳化街道104国道的两侧,且相互。据南京本地房地产网站365地产家居网的实地调查,编号为G33、G34的两幅地,已经开发成名为“东方花园”的小区。编号为G35、G36的地块则分别开发了名为“东郊新城”和“旺运花园”的小区。当前,这三个住宅小区已经建设完毕。

发表于2011-09-12

9月1日,上述江宁4幅地块以挂牌方式“带着房子”成功出让,拿地开发商即是开发上述住宅项目的三家企业南京市江宁区淳化村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江苏鸿裕地产和南京臻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是,“先开发再拿地”的超常规程序却引发业内广泛质疑。

发表于2011-09-12

“从正常规范的土地出让程序来看,这几块地开发后再完成土地出让肯定是不合法的。”南京中原地产研究总监张君告诉本报记者,这几幅土地本来是集体用地,按照正常流程,土地肯定是先收储后达到净地水平,才能够走招拍挂流程。

发表于2011-09-12

对于业内的质疑,南京市国土局提供给本报的书面说明显示,上述地块属于“违法用地补办手续”。2008年,江宁区国土分局即认定上述地块的开发为“违法占地”,做出“没收地上建筑物”等处罚决定。而这次“带着房子”的土地拍卖则是在“违法用地查处手续已完成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要求其供地方式必须为公开出让”,依法走的招拍挂流程。

发表于2011-09-12

同时,南京市国土局公开的出让文件规定,根据被没收的相应地块上非法建筑物的资产评估值(4幅地合计约2.48亿元),竞得人需支付2.48亿元赎回自己建设的地上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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