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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积金买房看过来 告诉你怎么去提公积金

发表于2014-02-13

现在很多买房,有公积金的必须得好好看看那~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散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发表于2014-02-13

首先在公积金网站下载两个表格,一个是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

另外一个是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表格内容如下

 

 



发表于2014-02-13

发表于2014-02-13

2、去往自己的贷款银行拿申请表,要有银行盖章的

 

具体表格样式我手上没有了,各大银行都有的,就不上传照片了

 

 

3、刚才下载的两份表格找公司填齐,如果要用配偶的公积金,也是一样的办法,下载表格找公司盖章。也有一些比较人性化的公司,你直接过去公司拿表格就可以了,内容都帮你填好了,也是盖好章的(这两份表格需要去各自的公积金缴存银行盖章,一般选择划款的方式是直接打钱到你的还款账户,也就是你的还款账号银行卡上,钱到位之后找贷款银行办理,划走冲抵贷款本金)

 

 

如果合同上面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必须是主贷人去银行办理这个手续,共同还款人无权办理,委托的话不太清楚,具体可以咨询一下银行


发表于2014-02-13

5、这些资料当天如果能收集齐全的话,第二天公积金的钱就能划到你的还款账号上,这个时候你还需要去一下贷款银行,让他们把这个钱冲抵贷款本金。

这个时候,冲抵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每个月的还款金额不变,直接减少贷款年限。

比如我,这次取出来35000,减少贷款年限5-6年


发表于2014-02-13

另外一种就是贷款年限不变,降低每个月的月供数额

这一种利息稍微交的多一点,看个人情况来定

 

 

PS:公积金提取出来以后放在你的银行卡里面,理论上也是可以自己取出来花掉的。但是,公积金规定只能用于买房、装修、租房等事项,不知道如果用于其他用途之后有什么后果。



发表于2014-02-13

再给大家总结一些公积金的知识吧


住房公积金已经成为人们购房的重要资金来源,然而,对于住房公积金使用中的细则,依然有不少市民不甚明了。业内人士指出,只要合理有效地使用,住房公积金不仅能帮助购房者早圆购房梦,而且还能帮购房者省钱,使购房更为轻松。


诀窍一:贷足额度尽享利率优势

以市民王先生夫妇为例:他们工作稳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从未申请过任何贷款,计划购置一套120平方米价值180万元的住房,以改善居住条件。首付款预计70万元,申请住房贷款110万元,以后每月归还住房贷款约5000元。根据王先生夫妇的想法,业内人士提出以下建议:

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政策性贷款,其最明显的特点就是低利率。从目前5年期以上贷款来看,商业贷款的年利率为7.83%,而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5.22%,两者相差2.61个百分点。对一笔50万元15年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进行比较,商业贷款比公积金贷款每月多支付约718元,15年多支出利息约129207元。这种利息差还会随着贷款期限的延长而进一步的拉大。因此,应尽可能地贷足公积金贷款。


发表于2014-02-13

诀窍二:巧用公积金归还购房贷款

贷款额度确定以后可就要考虑还款的问题了,怎样用公积金来归还贷款呢?怎么可以节省利息呢?

王先生夫妇首先想到了用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来归还贷款,但是还款方式有“逐月还款法”和“一次性还款法”这两种,到底应该选择哪种还款方式,需要先作一番比较:如果选择“一次性还款法”,每年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部分提前归还其住房贷款一次,假设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每年增加13%,则只要合同贷款期限一半的时间结清其全部住房贷款,可减少约一半的利息支出。

如果选择“逐月还款法”,王先生夫妇公积金账户里已有公积金余额加上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假设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每年增加13%,那么贷款前期有一段时间内是不需要自己出钱还款的,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每月也只需付少量现金用于还款,当月缴存额将大于其月还款额后,就不用自己再出钱了。采用这种方式虽然利息支出没有减少,但是借款人在起初几年每个月的还款压力减轻了。

经过比较和分析,王先生认为贷款前期资金使用比较紧张,而自己收入还处于上升期,所以选择“逐月还款法”比较好,这样可以减少前期的还款压力,如果今后资金宽松,再变更还款方式为“一次性还款法”来减少利息支出。

总之,用好、用活自己的公积金,并且让它最大化地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财富,这里面有很多诀窍,聪明的你如果懂得巧妙利用的话,可以帮你省下不少“银子”。


发表于2014-02-13

-住房公积金政策问答

1、问: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7)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发表于2014-02-13


2、问:职工如何办理提取手续?

答: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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