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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商务部:加强外汇流入房地产项目审查

发表于2010-12-22
 加强外汇流入房地产项目审查
发表于2010-12-22
 加强对房地产市场风险的防范,抑制投机性投资
发表于2010-12-22
---随着中国房地产领域吸收外资加速,中国商务部对涉及外汇流入类房地产项目加大了审查力度,对跨境投融资活动及对房地产市场风险加强监控和防范,抑制投机性投资.
发表于2010-12-22

商务部网站刊登"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备案管理"的通知称,进一步加强对并购、股权出资等方式新设或增资的房地产项目的审批监管和数据审核.

发表于2010-12-22
同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外汇局等有关部门认真甄别、严格审核返程投资类房地产企业,严格控制以返程投资方式设立境内房地产企业。
发表于2010-12-22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外商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备案管理的通知
2010-11-22 13:51  文章来源:外资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商办资函[2010]1542号
发表于2010-1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广州、武汉、成都、西安商务主管部门:

发表于2010-12-22
近年来,为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政策规定。
发表于2010-12-2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确保房地产调控政策取得实效,现就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审批备案及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表于2010-12-22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涉及外汇流入类房地产项目的审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核对备案材料时,重点应就土地文件的完整性进行复核,包括:项目单位提交的开发商与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等土地成交证明材料。法律规定无需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的,要提供由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土地管理规定的证明材料。商务部将在原有基础上对上述材料加大抽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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