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未竣工就让领钥匙 衡水汇景阁众业主“被交房”

发表于2011-06-21

“按合同,我们的小区应该在去年8月交工。可是到现在还没竣工,没有通过联合验收,开发商就通知业主领钥匙。你们说这合法吗?”10日上午,市区大庆路汇景阁小区工地上,业主们对开发商——衡水恒生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了质疑。
发表于2011-06-21

业主 活儿没干完怎能交房


看着仍然尘土飞扬的小区,一位女业主说:“合同上写着去年8月30日前交房,可是到现在院里还是光秃秃的,除了土就是灰,甚至连个大门也没有。如果就这样交房的话,我们绝对不同意。必须找他们要个说法。”
正说着,小区西北角那栋楼上传来砰砰的声音。原来,工人正在维修阳台上自来水管。见到此景,一位业主说:“如果就这么领了钥匙,你对这房的质量敢相信吗?”见到楼道内留着的电线头,他又气愤地说:“连电表都没安,怎么就交工呢?这让人怎么住?”
业主们当场拿出了购房合同,其中第八条规定“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合同中还规定,商品房达到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时,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一位业主称,楼房还没有经过综合验收,开发商到哪里去弄综合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呢?他们明显违反了合同。
 

发表于2011-06-21

市住建局 还没经过联合验收


汇景阁小区2008年开始动工,今年7月通过了建设部门的质量验收。而按照房地产开发的有关规定,住宅楼在交付使用前,必须通过竣工验收。对于恒生房产公司的做法,市政务住建局窗口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到目前,他们还没有对汇景阁小区进行联合验收。
这位工作人员介绍,通常房地产项目在交工前应该有两次验收。一次是开发商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等部门进行质量验收。验收通过后,说明楼房是合格产品了。另外一次验收则是由住建局牵头,组织规划、环保、消防、地震、气象、园林等13个部门进行的联合验收。其中任何一家没通过,项目就不能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竣工备案。

发表于2011-06-21

恒生公司 想让业主提前装修


在汇景阁小区处理现场事务的恒生公司的赵文豹介绍,他们也想尽快完工,不过由于电力施工较慢,各楼的电表、院内的电缆等迟迟不能安装到位,导致地面不能施工。
对于没有通过联合验收,赵文豹表示认可。他说,工程一环扣一环,电力施工完不了,后面的工作没法进行。之所以提前给住户钥匙,是想让住户先入住装修。目前,各楼上水能通,电未接。对使用临电产生的费用,住户按照居民用电缴费,其它部分由开发商支付。
对于业主们的反应,赵文豹表示,先坐下来谈,有什么想法都可以提。公司尽量满足业主们的合理要求。

发表于2011-06-21

律师 交房须符合法律规定


我市畅杰律师事务所王伟光律师介绍,交楼是否符合标准,由两方面去衡量。一方面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另一方面是合同约定的标准。必须强调的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只是最低的标准,无论在合同中有无约定,交楼时都必须符合法定标准。
这些法定标准包括:
开发商必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开发商必须完成消防、规划、人防、竣工备案等法定的单项验收工作。购房人可查看《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人防工程验收合格证》等文件的原件。
开发商完成永久水、电、市政及煤气、通信、通邮等生活必需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后,方可将房屋交付业主使用。购房人可查看《永久供水证明文件》、《永久供电证明文件》、《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住宅小区市政设施验收合格证明书》、(城市统一供气的)或《燃气工程验收批复》(LPG集中供气或代)、《单项(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电信管线)、《通邮申报表》等文件的原件。
开发商交付住宅的,还应当同时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住宅交楼书》。
购房人应该对《商品住宅交楼书》中记载的项目在收楼的现场逐项核对,对房屋本身质量和装修质量有异议,应在交楼书中作相应记载并向开发商及时提出,要求其作出相应改进再行交付;若对具体项目是否符合交楼标准并不明确时也应作相应记载。并由开发商签收,以保存相关证据,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