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公积金七大用法

发表于2012-08-06
5.单位应该什么时候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
读者:董先生
询问内容:我刚刚换了工作进入一家新公司,已经工作了一个多月,询问单位人事部门还未得到办理公积金的消息,请问单位应该何时为职工办理公积金呢?
回复:您好,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者营业执照到单位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录用或者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辖区公积金管理部门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发表于2012-08-06
6.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只是单位的义务?
读者:刘先生
询问内容:我所在单位欠缴其三年的住房公积金,在向公积金中心反映后,经执法人员对单位上门宣传政策后,单位同意为我补缴,但在进行补缴时,为什么也同时要求我个人补缴?
回复:您好,《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收入一定比例逐月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人长期住房储金"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因此您和单位都有进行补缴的义务。
发表于201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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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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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8-13
发表于2012-08-23
不是说除非买房才能取出来吗?

发表于2012-08-23
我们单位没有公积金 连保险也没有
发表于2012-12-19
引用:我的乌托帮 在2012-08-06 17:42:04写道:原帖
Re:公积金七大用法
住房消费用途篇
用法一:购房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
购买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购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共同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表于2012-12-19
引用:我的乌托帮 在2012-08-06 17:41:49写道:原帖
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一直以来都是备受关注的话题。很多人都知道使用公积金购房具有低首付、低利率、提前还贷更便捷、并且可以申请到更高额的组合贷款等。但在具体的提取使用中,又大都对相关政策缺乏清晰的了解。此外,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惠民政策,其作用也不仅仅局限在购房这件事上,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用过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建造、翻建、大修、治疗重大疾病和生活救助等方面,而这些方面恰恰是广大百姓缺乏了解又急需了解的。

 

发表于2012-12-20